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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6090410/2022-124174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中山陵园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王琳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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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琳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王琳璘同志为园景园容处灵谷寺管理所所长(管理七级),免去其园景园容处灵谷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林毅同志为园景园容处下马坊管理所副所长(管理八级),免去其园景园容处灵谷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黄俊哲同志为票务中心灵谷寺票务管理所所长(管理七级),免去其灵谷寺票务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张海春同志为票务中心专技七级,负责智能设备管理工作,免去其信息中心专技九级;

聘任陈振宏同志为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管理七级),免去其安全保卫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张平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管理七级),免去其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聘任贡建忠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大队长(管理七级),免去其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聘任解奇同志为森林管理处东区管理所所长(管理七级),免去其森林管理处东区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聘任武雅军同志为森林管理处山顶管理所所长(管理七级),免去其森林管理处森林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聘任祖厚祥同志为森林管理处森林执法大队大队长(管理七级),免去其森林管理处森林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聘任董浩同志为办公室信访办主任(管理七级),免去其安全保卫处管理八级;

聘任赵广义同志为安全保卫处管理七级,免去其办公室信访办主任、车辆管理科科长职务;

聘任爱新觉罗妍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卢页剑同志为行政管理处管理八级,免去其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聘任王晶同志为办公室管理七级;

聘任柳昕同志为办公室管理七级;

聘任刘恋同志为综合法规处管理七级;

聘任钟曦同志为规划建设处(景区生态红线管理处)管理七级;

聘任郭健同志为文物处管理七级;

聘任潘媛同志为行政管理处管理七级;

聘任徐刚同志为组织人事处管理七级;

聘任徐远同志为纪律监督室管理七级;

聘任唐治荣同志为工会管理七级;

聘任孙丽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七级;

聘任高路同志为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管理七级;

聘任方志平同志为办公室管理八级;

聘任施嫏嬛同志为宣传教育处管理八级;

聘任周广素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八级;

聘任吴振东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八级;

聘任马天进同志为组织人事处管理八级,免去其行政执法支队管理九级;

聘任朱慧玲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八级;

聘任徐轩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八级;

聘任潘涛同志为园景园容处管理八级;

聘任史飏同志为森林管理处管理八级;

聘任宦波同志为明孝陵博物馆管理八级;

聘任陈志兵同志为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管理八级;

聘任燕学勇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九级;

聘任刘小帆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九级;

聘任刘敏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九级;

聘任刘晓雪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九级;

聘任李朋同志为园景园容处管理九级;

聘任王曌华同志为孙中山纪念馆管理九级;

聘任卢义炘同志为孙中山纪念馆管理九级;

聘任穆倩同志为明孝陵博物馆管理九级;

聘任杨静同志为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管理九级;

聘任余媛媛同志为美龄宫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九级;

聘任贺岚同志为行政管理处管理十级,免去其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十级;

聘任吴凡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十级;

聘任张磊同志为行政执法支队管理十级;

聘任张雯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十级;

聘任张琴同志为中山陵园票务中心管理十级;

聘任陈奇同志为园景园容处管理十级;

聘任尹哲同志为园景园容处管理十级。

以上人员职级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算起。

此通知。

中共中山陵园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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