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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园景区交通管理特勤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4:29  阅读次数:


(招标编号JK-2626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陵园景区交通管理特勤安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6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JK-26263

项目名称:中山陵园景区交通管理特勤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最高限价:2649600.00元,其中单人最高限价13800.00元/人/月,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钟山风景区道路交通秩序、观光车站周边及重要点位的秩序管理,提升重大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期的游客通行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需求,现申请采购16名特勤安保外包服务,协助属地交管部门开展景区道路及观光车站周边秩序维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山陵园景区交通管理特勤安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山陵园景区交通管理特勤安保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本项目所在地的南京市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或承诺中标后至进场服务前须通过南京市公安机关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提供备案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拟派安保人员必须均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提供拟派人员证书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17时3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报名,电子邮箱:1528927460@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山陵园管理局开标室(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1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开标室(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110室)

七、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钟山风景区四方城1号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方式:18651827568

邮箱:1528927460@qq.com


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3286879

邮箱:15289274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