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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陵园管理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招标公告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17 09:15  阅读次数:


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山陵园管理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综合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陵园管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市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10万元

服务时间:2026630日-2026810

二、采购需求

1)对中山陵园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12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收入支出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管理缺陷,出具管理建议书;

3)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管理要求,对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出具审核意见书;

4)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可靠性、设计以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结合新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分细则》相关条款,有针对性的出具景区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及维护或景区绿色转型发展的费用占景区全年收入的比例及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效果评估报告

6)时间要求: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规范和省、市有关规范及政策文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2.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表(2025年财务报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可以不提交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加盖公章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617-624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获取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170399778@qq.com,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邮件主题为“中山陵园管理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名-供应商单位全称”,采购文件将在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方式:13809021107/84442420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624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考虑到景区实施道路交通管控,开标地点在管控区域内,各投标人请关注景区官网关于交通管控相关措施,自行考虑预留足够的交通时间,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以20266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石象路7号门卫室签收投标文件时间为准(不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若因交通管控造成迟到或快递未及时签收等情况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组成及份数

1.比选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文件(A4版面,壹正),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到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由法人签字。

3.供应商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七、开标

时间:2026624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保证金及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的评委评审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网站(http://zschina.nanji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中山陵园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主任   

电话:13809021107/8444242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