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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报废资产回收处理项目比价公告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5:55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报废资产回收处理项目,招标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项目采用比价方式发包,将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报废资产回收处理项目

2.项目地点:邮局路废旧车辆停车场

3.项目内容:回收处理观光车(特种设备)锂电池

4.招标需求:负责回收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完成场地清空工作;所有物品须清拖外运出景区,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处置

5.处置工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6.项目底价:3229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被列入《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锂电池安全回收与合规处置的专业能力,可供相关技术方案或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报名与资格预审同步进行。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提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报名地点: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钟山风景区四方城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张波13913001010

4.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2616日—2026112

5.现场踏勘时间:2026113日上午09:30—10:30,投标人须按时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的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16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玄武区四方城1号十朝文化园9号楼)。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比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比价结果如何,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负责解释



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

202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