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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局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不含公司)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评估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09:45  阅读次数:

                                                              


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2025年全局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不含公司)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比选,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全局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不含公司)维保及消防设施检测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内容:每月定期对景区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不含公司)进行巡查检测和必要的保养,分上、下半年组织对全局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评估。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规定。

服务期:一年(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采购预算:7.5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消防设施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具有江苏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平台备案凭证、具有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加盖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发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购买比选文件,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比选文件开始时间:2025-7-15-9:00(北京时间);

3.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7-15-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5-7-15-9:30(北京时间);

5.提交比选文件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110会议室(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1号)。

四、其他补充事项

1.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比选保证金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网站(http://zschina.nanji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本次比选询问事项

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7721570612

地址: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