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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爱山的你:今天我们说说“仙人掌”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29 15:40  阅读次数:



我们应该如何与自然相处?当我们走向山野,如何行事方为妥帖?这些事关“户外伦理”和“山野礼仪”的问题,其实在户外爱好者群体中早有共识。但当我们面对具体的问题时,需要的是一次有温度、有分寸的沟通。


无痕山林(LNT)是始于国外的一种户外运动理念,主张人们在自然活动中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其核心理念为“尊重”与“最小冲击”。


初夏,紫金山天文台下的大石壁,户外爱好者种植的仙人掌绽放黄色的小花,沿途的山石上,更是被人画上了各式各样的涂鸦。


紫金山天文台下的大石壁,网友近期拍摄


经过长期观察和专家研判,近期景区森林管理部门决定移除仙人掌,并清洗山石上的涂鸦。


登山者将易拉罐挂在树枝上作为“打卡的景观”,实则可能是对自然“无心的伤害”


有的网友感到“痛心疾首”,有人认为景区“管理粗暴”,有的把它们当成应当保护的自然资源,甚至有人呼吁“驴友”登山时把仙人掌重新带上去。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它本来就很美


仙人掌所在区域,是紫金山天文台下的一块岩石坡。这片坡地尽管多为岩石,但原本并非没有植被,在岩石缝隙中的少量土壤中,依然生长有牡荆、榔榆、小果蔷薇、薜荔、络石等多种木本植物,以及萱草、卷柏、卷丹、瓦松等多种草本植物,保持着该区域本该有的生态环境。


2018年航拍的紫金山,石坡区域有明显的低矮植被分布,梅宁拍摄


卷柏是紫金山的稀有原生物种,仅分布于这种石质山地;卷丹是紫金山开花最大的植物,是紫金山非常美丽的观赏野花。受人类活动的干扰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影响,卷柏、卷丹、萱草等植物在这片石坡上已经难觅踪迹。相比十多年前,这片区域的木本植物也变少了。


卷柏

卷丹

萱草


入侵物种及其危害


据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李新华介绍,仙人掌在我国属于外来物种,石坡上的这些二色仙人掌(Opuntia dillenii),属于归化物种,应规范种植。


被种植在石坡上的二色仙人掌


归化物种是指在无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可长期维持种群(通常为10年以上)能自我更新的异域物种。因缺乏天敌、繁殖力强、人为干扰等原因,归化物种可能经历爆发性扩张,在这种情况下,就转化为入侵物种。


那么,这些人为种植的二色仙人掌是否会演变为入侵物种呢?工作人员在近期的现场踏查中发现,仙人掌现在不仅在陡峭山坡上蔓延,而且已在石壁区域之外的周边森林定植、扩散,出现了明显的入侵迹象。


侵入林下植被的仙人掌


一旦仙人掌大量繁殖,将会占据有限空间,导致森林目标树种无法繁衍更新,本土林下植被无法生存。


二色仙人掌成熟植株形态,图源:徐梦娜


紫金山森林现正处于正向演替时期,经过几代林业人的科学培育,大部分林分正处于向顶级群落演替的过渡时期。而目标树种无法更新,将会阻碍森林的正向演替,导致森林逆向演替;林下植被无法生存直接导致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


如何与紫金山和谐相处?



作为南京的生态屏障,紫金山上的每一寸植被都在法律保护范畴。少数网友觉得在岩石上涂鸦“好玩”、在山坡上种仙人掌“好看”,是“好心美化景区”的举动。但刻划涂污破坏自然景观的美学价值,对自然遗迹造成了实质性损毁;随意种植仙人掌等外来物种也造成了山林物种构成的改变。这些行为不但与户外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不符,甚至可能触及法律的底线。


我们相信,每一位登山者都是尊重自然、拥抱自然的人。要想与紫金山和谐相处,我们首先能做的就是使用现有的登山道,不走野道。



紫金山现有的登山道分布于山体的不同方位,四通八达,各具特色,足以满足大家不同的游览需求。那些未经开发的野道,看似有“野趣”,实则坡陡路滑,极易踩空滑坠,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此外,野道往往穿越生态敏感区,对地表植被的踩踏和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生态损失。



目前,景区已经将石壁上的仙人掌转移到苗圃场进行隔离管控,将适当用于科学研究和公益性科普宣传等用途。


移至苗圃场进行隔离管控的仙人掌


对移除仙人掌后的石壁还将实施复绿措施,移植适宜本区域生长的紫金山原生植物佛甲草、络石进行复绿。


用于复绿的原生植物络石


美景无需冒险

登山请走登山道

把安全留给自己

把宁静还给山林



相关法律法规对物种管理和山林保护也作出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种植外来物种,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开垦林地,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的,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乃至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禁止非法采挖、移植、损毁野生植物,保护原生境。

(五)《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 |董丽娜、姜梦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