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管理局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 2022-11-17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长效机制,明确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处室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56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园政〔2021〕7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保护发展林业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做好紫金山森林生态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夯实管护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综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局党委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各驻区单位及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2、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把绿色发展作为森林管理的指导思想。
3、坚持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严格保护林木林地、古树名木、湿地等森林资源,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行为。注重乡土植物资源的保护,培育地带性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4、坚持常态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常态化“林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失职必究的分级治理考核体系。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强化林业生态资源管理,提升林业生态资源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林木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力争森林蓄积量在当前290754.2立方米的基础上稳步增长,保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目前的79.0%以上、林业用地面积稳定在2420公顷以上。
四、管理范围
中山陵园风景区范围内的林地资源、水流、矿产、森林、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等。
五、责任主体
中山陵园管理局
六、工作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景区森林资源管理,加大对大龙窝核心生态保育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占补平衡”管理,重点加强2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严格按照中山陵园管理局林地保护规划“一张图”进行森林管理,及时做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2、加强森林督查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山陵园风景区内进行毁林、毁草、开荒、开矿、选矿、采石、取土、取水、规模化养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性活动;严禁擅自引入、投放、种植非本地生物物种,保障生态安全;严禁擅自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因科研、监测需要采集野生动植物时,需报请中山陵园管理局审批,在相关管理人员监督条件下进行,需采集国家保护动植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实施;严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严格林业用地用途管制,严禁非法占用风景资源或土地,擅自改变风景资源性质或者土地性质。
1.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原生境,强化对大龙窝核心生态保育区的封育管理,增强执法力量,加大对生态保育区的保护力度,保护好地带性森林生态系统和紫金山重要动植物的栖息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一些重要生态物种如萤火虫、中华虎凤蝶、河麂、南京椴、明党参等栖息或生长区域设置保护小区,实施围挡管理,开展种群监测。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对747株在南京市绿化园林局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长势衰退、立地环境差的古树名木采取复壮措施,及时恢复古树长势。结合森林经营方案,科学编制森林公园保护规划,有序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效的国家森林公园制度体系。
(二)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以培育健康森林为目标,根据森林现状科学培育森林,促进森林顺向演替,不断提高森林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
1.分级施策,合理区划经营。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要求,按照“分级施策”的原则进行区划管理,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脆弱性,分为严格保护区(高保护价值森林)和林分改造提升区二个等级,确定不同的森林经营管理措施。严格保护区是生态区位极端重要的生态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林分改造提升区在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合理的森林抚育、退化林分改造等森林经营措施,逐步引导形成地带性森林生态系统。
2、加强森林抚育,促进森林顺向演替。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科学严谨的森林抚育方案,采取修枝、割藤及其它有针对性的森林抚育措施,及时清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和更新的有害植物及外来入侵有害植物,促进目的树种生长和更新,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3、实施退化林分改造,提升森林景观质量和生态质量。对退化林分实施林相改造,特别是天文台路沿线的竹阔混交竹林,力争在5年时间内完成对天文台沿线退化竹林的林相改造。林分改造树种遵循“乡土化、景观化、珍贵化”原则,选择南京地区景观价值高的优良乡土树种,如檫木、刺楸、流苏树、南京椴、乌桕、黄连木、珊瑚朴、榔榆、豆梨、棠梨等。
4、加大病虫害生态防治力度,减少森林污染。坚持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理念,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力度,减少化学防治,保障生物多样性,为森林生物提供安全稳定的生长环境。
(三)推进林业生态修复
1、持续推进林间野道生态修复。对于一般的林间野道,采取疏堵结合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对近些年林间新出现的野道,为防止进一步踩踏,利用椤木石楠等进行封堵,并对踩踏比较严重区域通过回填土、人工种植乡土植物等进行恢复治理。
对紫金山植被踩踏严重、土壤板结、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如官方登山道两侧、一峰、山北部分野道,实施生态轮休,以铁丝网或护栏全封闭管理,杜绝人为干扰,并对土壤踩踏严重区域采取科学恢复措施,逐步恢复植被。
2、加强野猪种群有序调控。对紫金山的野猪种群进行跟踪调查,查清种群状况及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影响,依法有序实施种群人工调控。为合理保护森林生态提供科学依据,做到既能科学控制野猪种群数量,又能有效保护森林生态和环境安全。
3、重视水系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按照国家有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水资源,防止水体污染,保障风景区水资源协调持续发展。保持水体原状,不截流、改向或者做其他改变。采取水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积极修复遭受严重破坏的水系及湿地自然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四)强化林业防灾御灾
1、加强森林防火。强化森林防火宣传,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构建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完善有害生物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制定防控预案,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体制机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科学化、立体化、常态化。注重统防统治和生物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1、强化监管手段。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全面实现以图管林。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执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制度,采取视频巡查和实地巡查“双巡查”方式,全面加强巡查管护,有效遏制擅自占用林地、滥砍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案件通报、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行我局各部门、属地派出所等共同参与的森林督查和综合执法工作。
(六)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全域网格化要素管理体系,做到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配置管理队伍的技术装备,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与森林培育相关的科研工作,促进森林培育技术不断提升。
(七)坚持源头管理
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明确管护责任,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管护人员的管护力量,构建“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监管员、护林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七、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建立以局、处、所三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山陵园管理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林长办),办公室设在森林管理处,分管副局长兼林长办主任,局办公室、森林管理处、园景园容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兼林长办副主任。林长办主要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拟定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任务,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等工作。
2、构建林长制体系。设立局、处、队所三级林长,建立三级林长体系,实现景区内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全覆盖。
局级林长由局长担任,副林长由副局长担任。处级林长由森林管理处处长、园景园容处处长、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副林长由森林管理处副处长、园景园容处副处长、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担任。所级林长由森林管理处、园景园容处、安全保卫处各所所长及队长担任;副林长由副所长及副队长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局级林长:对中山陵园管理局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解决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局级副林长:协助林长推进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林业资源发展和保护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
3、处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林业发展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设立林长办并配备管理员,协助局级林长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督导所级林长履行职责,牵头开展管辖区域内森林培育、生态修复、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
4、所级林长:负责落实处级林长工作要求,协助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森林培育、生态修复、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落实护林员并督导其履行日常巡查及管护职责,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市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局党委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好三级林长,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林长交办事项的推进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林长巡查、联席会议、信息报送及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合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一林一策”,针对存在问题,由林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林长工作手册,制定林长巡查、协调、督查、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及时交办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落实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项目、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等所需资金保障。
4、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林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组织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搭建公众信息平台、开通电话热线、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评价。
5、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强化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的督导检查,重点督促下级林长依法依规履职,定期检查林长制组织实施情况,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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