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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票务中心纯电动观光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4:2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0年票务中心纯电动观光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HRJ-20200325;    

  2.项目名称及内容:2020年票务中心纯电动观光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

  票务中心观光车大队现有益高纯电动(铅酸电池)观光车32辆,其中13座4辆,23座28辆。此类纯电动观光车均使用铅酸电池供电,该型电池使用寿命为期1年,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及续航里程,需每年更换。现有车辆电池为2019年6月全部更换完毕,至2020年6月使用寿命到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要求及有关说明;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预算:57.6万元。

  6.服务期:一年。

  7. 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8.1 招标公告发布信息:中山陵园管理局官网(网址),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2020年3月26日上午9:00起至 2020年4月2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层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当面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场须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其中:

  1)纸质文件:伍份(A4版面,壹正肆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到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单独密封。

  2)电子文件壹份,电子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并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电子U盘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不论结果如何,均不予退还。

  3)投标人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关于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副本肆份,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10.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4-15-14: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4-15-15: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陵园票务中心会议室石象路7-3号。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金额: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11.2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列入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列入响应文件中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户号】:2910401021000017391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525187584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层

  邮政编码:210000

  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联系人:杨贺

  电话:/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原公告网站查看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