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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孙中山纪念馆两处经营空间打包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先在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SL-25116-YH01
1.2项目名称:孙中山纪念馆两处经营空间打包招租
1.3本项目最低控制价:固定租金+营业额分成的收益方式。固定租金不低于60万元/年,分成部分:中山陵园管理局分成比例为营业额的15%。
1.4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
(1)纪念馆一楼出口处店面,室内面积约115平方米;
(2)中山陵广场东南侧店面,室内面积约20平方米,室外面积约86平方米;
(1)(2)两处店面捆绑招租。
运营要求:
(1)文创产品销售空间:将纪念馆一楼出口处店面打造为中山文化元素鲜明的文创产品销售空间,其中,围绕孙中山、中山陵及景区相关文化元素,自主开发的特色文创产品数量占比不低于销售产品总数量的30%。
(2)休闲空间:将中山陵广场东南侧店面店内主营业区和南、北户外空间进行整体包装,打造与中山陵核心景区整体氛围相协调的休闲或体验空间。
1.5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文化产品、旅游产品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市属及以上文博场馆或4A级(含)以上景区文创店独立运营经验。(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现场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
(1)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售价:100元/分包,售后不退。
3.4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3.5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13032553886
4.1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7号110室
4.2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7号110室
(3)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件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其他有关事项:请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进入开评标区时凭a、响应文件;b、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请各供应商提前安排合规人员参加。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6.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采购文件。本次投标请按“标段”获取采购文件,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6.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
联系方式:康鑫鑫,1381382394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联系方式:19951754271
邮箱:njzbdl1@126.com
7.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浩、刘若汐
联系方式:19951754271、1303255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