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招租

二轮执法巡逻电动车采购比选公告(三次)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8 18:20  阅读次数:


中山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二轮执法巡逻电动车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综合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1.1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及内容

1.2.1 项目名称:二轮执法巡逻电动车采购;

1.2.2 采购需求:

1)采购数量:10辆二轮执法巡逻电动车。

2)品牌要求:需为一线主流品牌电动车,确保产品质量、性能及售后服

务的可靠性。

3)国标标准:所采购电动车必须严格符合新国标标准,保证车辆在安全

性、合规性等方面满足相关要求。

4)技术参数:



5)配件要求:包含执法标识、原厂警灯、后备箱、头盔、充电器等。

6)质保服务:电池提供一年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若电池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车架和电机等其他部件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7)上牌服务: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做好车辆登记上牌工作,乙方提供上牌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车辆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上牌手续,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1.2.3 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00 元,各投标人按照自主报价,高于此价格做废标处理。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1.3.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1.3.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3.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供 应 商 被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网 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采购预算:4万元。

1.5 比选公告发布和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1.5.1选文件发售信息: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1.6 比选响应文件组成及份数

1.6.1比选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每份比选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 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文件叁份(A4版面,壹正贰副),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由法人签字或盖章。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套内。

1.6.3 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文件壹份,电子U 盘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随比选文件一起递交,并在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和供应商名称,电子U盘内须包含比选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不论是否中选,均不予退还。

1.6.4供应商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比选文件开始时间:202508 15 90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08 15 93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开标室(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 110室)。

1.8 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无需提交比选保证金。

1.9 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0015938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