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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办公区院落保洁项目
来源:中山陵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6:0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5年度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办公区院落保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52万元;招标人为中山陵园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及内容:2023-2025年度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办公区院落保洁项目,该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园风景区,行政办公楼日常打扫清洁等工作内容。控制价人民币26万元/年,2年不超过5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保洁服务;

项目周期:拟设为1+1模式2年期(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自中标的2年期中,如中标单位第一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将不再与之续签第二年度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2023-2025年度中山陵园管理局石象路办公区院落保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凭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加盖公章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加盖公章承诺书)。

备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证明材料,也可以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到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售价: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2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23室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山陵园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芸

联系电话:17715289656

传    真:/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23室

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

联系人: 赵工

电话:18066094248

地址: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